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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教学、教辅、机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离开本省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及时报告。
    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同时请假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说明,并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二、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离开本市出差、出访以及离岗休假、学习等超过1天的,要分别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经同意后,党委副书记向党委办公室、副校长向学校办公室报备。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外出须安排好所分管的工作,必要时委托其他校领导代管。
    三、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市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等超过1天的,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须提前1天向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报备(党群系统的领导干部向党委办公室报备,行政系统的领导干部向学校办公室报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须履行口头报备,事后及时补办书面报备手续。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说明,并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班子成员主持工作。
    四、各二级单位其他领导成员(含调研员、副调研员)离开本市出差、出访及离岗休假、学习等超过1天的,向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由本单位备案。
    五、外出报备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姓名(因公出差、出访须报同行人员名单)、出发和返回时间、外出事由、工作安排情况、审批情况等。若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外出,要明确委托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职务。
    六、节假日期间(含寒暑假),各级领导干部离开本省仍需按规定审批报备。
    七、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外出期间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补充报告。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逾期不归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要建立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台账,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各二级单位由办公室(没有办公室的,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干部报备工作,同时建立本单位人员外出台账备查。党委办公室和学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各二级单位人员外出台账。
    九、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守纪律讲规矩的弦,深刻认识做好外出报备工作的重要意义,如实准确报告外出情况。党委办公室和学校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本项工作开展核查,并进行通报。

附件(请到下载中心下载):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台账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