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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我校二级党组织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今年4至6月开展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技术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二级党组织委员会构成

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9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5至7人。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应设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和统战委员等。

三、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有3年以上党龄,具有《党章》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三)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精神和决策部署,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起表率作用,并做出显著成绩。

(五)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和信任。

(六)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

四、换届选举主要程序

(一)上届党的委员会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原则,向学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上届党的委员会草拟工作报告。

(三)上届党的委员会组织所辖党组织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应由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教职工党员代表等组成。

1.二级党委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的程序。(1)上届党的委员会组织所辖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2)上届党的委员会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的程序。上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推荐,也可组织党支部或者党小组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推荐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四)上届党的委员会向学校党委呈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五)学校党委审批后,上届党的委员会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上届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二级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为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学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被停止党籍的;

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

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

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7.离退休已回原籍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七)各二级党组织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同时确定委员分工。

(八)选举结果报批。新一届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向学校党委报告。选出的委员,报学校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学校党委批准。

五、时间安排

全校各二级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自4月下旬开始,6月上旬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度安排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党组织要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该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二级党组织换届工作。

(二)各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和步骤要求进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选举工作平稳有序。

(三)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和有关建议,认真细致地做好组织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党委。

(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广大师生党员要积极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严肃认真对待,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五)本次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各项材料,同时将电子档发至gszzb@gpnu.edu.cn。

 

  附件:1.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日程表

2.关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例表)

3.关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例表)

4.关于XXX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例表)

5.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XXX(单位)(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选票

6.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XXX(单位)(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选票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