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促进依法治校,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现行的全校性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汇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成立学校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戴青云
副组长:黄 昂 徐光伟
成 员:丁纯杰 郭 磊 韩柏光 许竹君 苏 敏 朱德喜 王华秀 罗 平 杜灿谊 陈泳竹 唐 宇 贺显斌
郑 萍 覃易寒 肖 蕾 彭湘凯 刘晓勇 舒立新 洪启煌 曹立新 张 艳 余建华 白 崇 陈丽君
魏文国 姚 屏 罗继全 陈作雄 易建华 杨光洲 施 兵(排名不分先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依法校办公室。领导小组
至本次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相关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二、规章制度清理
(一)清理范围
以学校名义公布的现行的全校性规章制度。
(二)清理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2.学校章程。
(三)处理方式
1.保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的规定,与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相一致,适合学校管理实际和发展需求,可以继续适用,应予以保留。
2.制定: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且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应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3.修改:部分内容不合时宜,或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相抵触,应修订完善。
对发布实施3年以上的暂行或试行的规章制度,原则上应结合暂行或试行期间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修订完善,并将暂行或试行的规章制度改为正式规定。
4.废止:主要内容不合时宜,或者与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学校章程相抵触,不适宜学校管理要求,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应予以废止。
三、规章制度汇编
(一)汇编范围
1.选编与学校管理直接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
2.学校章程;
3.以学校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的全校性规章制度。
(二)汇编分册
《制度汇编》共分8分册,分册内容及其责任编辑见附件1。
四、清理和汇编步骤
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落实本项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报送至依法治校办公室(联系人:施兵,电话:02038265622,邮箱:fzb@gpnu.edu.cn)。
(一)自查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现行全校性规章制度进行汇总摸底,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清理,提出“保留、制定、修改、废止”的意见,同时对拟选编的与学校管理直接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填写《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附件2),于3月31日前提交依法治校办。
(二)完善阶段(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的程序,集中组织力量开展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并按要求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后发布。
(三)汇编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依法治校办公室组织各责任编辑按本次汇编范围进行规章制度汇编,并印制成册。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把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和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度建设既要合法合理又要简便易行,适应学校当前高质量发展需求,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未经学校正式发文的规章制度,不列入汇编范围。拟列入汇编的规章制度,请抓紧时间提交有关会议讨论通过,并按要求和程序及时发文。
附件:1.规章制度汇编分册
2.清理和汇编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